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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控应急预案8篇

有效的应急预案有助于提高应急指挥的效率, ,大家了解如何拟订一份成功的应急预案吗,以下是高中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卫生防控应急预案8篇,供大家参考。

卫生防控应急预案8篇

卫生防控应急预案篇1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一)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

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

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卫生防控应急预案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等为依据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上坪镇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事件分级:根据感染人数及波及范围等情况,将事件分为三级。

一级:上坪镇周边地区出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二级:上坪镇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级:上坪镇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暴发。

1.5工作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

2、组织体系及职责

上坪镇建立上坪镇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下简称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上坪卫生院牵头,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

县政府批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应急响应条件时,或国务院宣布iv级响应时,启动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入ii级应急响应阶段后,在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适时成立上坪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指挥部(以下简称上坪镇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理工作。其组成如下:

指挥长:黄雄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叶青(镇党委副书记)

黄斌(上坪卫生院院长)

成员:卫生院、计生办、文化站、农业办、教办、派出所、民政办、安监办、财政所、人社所、电信局等部门负责同志。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上坪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黄斌兼任。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上坪镇指挥部和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统称为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在iv级应急响应阶段,各有关部门按照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在Ⅲ级、Ⅱ级、i级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设立综合组、流动人口防控组、医疗防疫组、保障组、宣传组、社会治安组等6个工作组。

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2.1综合组。

上坪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计生办牵头,文化站、农业办等相关部门组成。

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专家组的联系和协调;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2流动人口防控组。

由交通部门牵头,派出所、农业办、计生办、文化站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交通工具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流动人口防控措施的落实;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3医疗防疫组。

由卫生院牵头,教办、派出所、民政办、人社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4保障组。

由党政办、财政所牵头,民政办、人社所、交通办、计生办、电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维护市场秩序;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5宣传组。

由宣传部门、文化站、计生办等有关部门组成。

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6社会治安组。

由派出所牵头,教办、文化站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上坪镇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3、应对准备

3.1预案及方案制定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制订相应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教办负责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学校防控方案。卫生院负责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监测、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卫生监督等技术方案。交通部门负责制订交通检疫技术方案。文化站负责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方案。

3.2抗病毒药物准备

卫生院负责组织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所需抗病毒药物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制订药物使用策略与方案。

3.3镇党政办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提出动用镇级物资储备的建议,卫生院适时调整镇级医药储备品种及规模,其他物资储备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调用准备,交通办制订物资优先运输方室,电信局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准备,人社所、卫生院会同民政办等部门,发挥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制订相关政策,明确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过程中按规定及时支付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各类人群医疗费用。民政办会同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制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社会捐助资金和物资管理方案、人道主义援助工作方案、感染者遗体处理方案。

4、监测与预警

4.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监测

一、监测点设立:上坪卫生院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监测医院。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监测: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

1、流行病学史:

发病前2周曾到过防疫区;

2、临床表现:

(1)发热(个别病例可无发热);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4.2预警

镇卫生院在日常疫情监测中,要每日主动监视和分析网上报告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数据,分析是否有同一时间、空间或特定职业的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发生。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即发出预警信息。

5、信息管理与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发现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由医疗机构在12小时内组织本单位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网络直报并备注为“新型冠状病毒观察病例”,同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县级卫生健康局报告。

不具备相应诊治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时,应立即将其转至县人民医院进行定点诊治,由接收病例的医院进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网络直报。

6、疫情的分级反应

6.1发生i级疫情时,开展常规监测工作,监测医院根据《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能力。

6.2发生Ⅱ级疫情时,除做好以上监测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外,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后,卫生院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工作,积极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6.3发生Ⅲ级疫情时,除做好第一、二级疫情响应时所做的所有工作外,对密切接触者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7、应急响应

应急处理工作应实行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科学有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7.1应急到位

接到指挥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立即组织各个专业工作组2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和技术指导。

7.2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

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的目的'是查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在何时、何地、从何人获得感染,又可能在何时、何地传染给何人。

7.2.1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的对象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密切接触者。

7.2.2调查对象的信息来源

①首诊医院和发热门诊的信息;

②各种交通工具和检疫站的信息;

③疾病控制机构人员主动搜索的信息;

④疫情电话、热线咨询、社会举报的信息;

⑤上级通知的调查信息;

⑥来自外省、外地的互联通报;

⑦其他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信息。

7.2.3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遵循的原则

①镇疾控中心在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后,应立即派出流调组进行流调。

②流调时,除了弄清并详实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个案调查表”内容外,特别重要的是调查清楚全部密切接触者。

③密切接触者的范围按照上级规定确定。

④对于确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向指挥部建议封锁接触强度大、接触人群密集的单位、场所,即疫点封锁管理。

7.3标本的采集与检测

严格按照卫健委有关要求,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包装、运送,实验室检测由省、市级实验室承担。

7.4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

7.4.1健康教育

①制订计划与方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防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以及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等制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计划与方案,必要时应先作基线调查与试验。

②采取适宜的形式:既要利用现代传媒,又要采用传统的、有地方特色的传播手段,面对公众主要利用大众传播手段,针对目标人群可采用人际传播等多种手段,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使核心信息真正渗入社区,深入人心,形成健康行为。

③抓好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根据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特点、文化程度和流行规律,确定高危人群和易感人群,广泛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7.4.2技术培训

对临床医务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和消毒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诊断救治能力、实验室检测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能力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7.5资料整理归档

(1)报告记录;

(2)应急处理机构组织形式及成员名单;

(3)调查处理方案;

(4)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材料;

(5)控制措施及效果评价材料;

(6)总结及其它调查结案材料。

8、事件的确认、终止及评估

8.1事件的确认

8.1.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医学观察病例由河源市技术指导组确认,必要时请省专家组会诊。

8.1.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须报告省卫健委,由省卫健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专家组进行会诊认定。

8.1.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复核工作,由省疾控中心承担。

8.2事件的终止: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4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县卫健局报市卫健局,市卫健局报请市政府批准,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8.3事件的评估: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9、保障措施

9.1技术保障

9.1.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专家组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专家组,成员由流行病学、传染病、病原学检验和消杀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对培训计划、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进行技术评估;

(2)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评估,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3)对疫点、疫区的划定,密切接触者的判定、管理,疫情监测以及疫点消毒处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4)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9.1.2应急处理队伍

建立并培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专业处置队伍,队伍由流行病、传染病、检验、消杀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

(2)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3)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9.2后勤保障

9.2.1物资设备供应

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9.2.2通讯信息保障

加强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的核对、分析和报告工作。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报告、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

9.2.3经费车辆保障

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经费,做好车辆保养,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卫生防控应急预案篇3

为有效应对我镇可能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做好疫情前期防控和疫情发生后的疫情处置,进一步增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责任意识,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及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二、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镇辖区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的各项工作。凡在本区范围内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组织领导

组长:周月君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万文波镇组织委员

成员:各村、各部门负责人

职责:全面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部署、上传下达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充分应对可能发生的疫情紧急情况,做好技术、物资、人员及思想准备,进行必要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隔离救治、转运演练,确保疫情一旦发生时,能够提供紧急救治、转诊工作。如果有疫情发生时,全镇医护工作者无条件随时服从调造。同时组建流行病学调查、消杀、检验检测、信息监测、宣传教育、后勤保障六个工作组。

(一)流行病学调查组

组长:周月君

副组长:黄林

组员:梁玉东、樊天勇、周月毅、叶树荣、李青山、雷帮政、赵玖明

职责: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要求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对发病情况、疫情特点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和管理。

(二)疫情应急消杀组

组长:方维杰

成员:赵月进、汤茂华

职责:负责对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发病后居住、生活、工作等场所实施终末消毒,指导疫点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切断传播途径。

(三)检验检测组

组长:万文波

成员:何刚、黄焕敏

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病例、疑似病例的样品采集、保存及送检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袁燚

成员:田茂琴、罗林

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与应急相关的消毒药械、卫生防护用品、应急车辆等物资储备。

(五)信息监测组

组长:万文波

组员:刘露、刘诗晓

职责:坚持24小时疫情值班,做好有关信息上报下发。

(六)宣传教育组

组长:文兰

成员:陈坤

职责: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消除社会公众的恐慌心理和焦躁情绪;按要求发布防控工作信息,开展舆情监测,指导新闻媒体把握报道口径和尺度;保障疫情处置工作公开透明和社会安定。其他工作人员依据疫情发展形势由中心统一调度安排。

四、防控措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

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我镇尚未发现病例前

1.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镇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本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实际,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2.培训、演练:认真开展应急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技术培训,重点学习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同时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纳入培训内容,增进各方面工作的衔接配适时组织开展模拟演练。演练工作要注重实效、锻炼队伍、规范程序、确立标准于一体,增强应急能力,全面带动防控水平的提高。

3.物资储备:保证必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经费,储备必要的应急预防性药物、准备相当数量的检测试剂、消毒器械、个人防护等物资,配备交通、通讯工具,以保证应急和常规防治工作所需。

4.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实验室应急处理预案,加强检验标本的采集、运输、保管、检测管理,确保实验安全、结果准确。

5.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信息监测组要坚守24小时疫情值班,确保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严禁脱岗、离岗。卫生院领导、各防控小组负责人、现场处理组所有成员通讯工具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应急防控人员一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6.结合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主动加强重点场所及汽车等密闭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等卫生防控措施。

7.有针对性的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宣传,持续关注疫情进展情况。

8.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第二阶段:发生首例病例或传染源输入后

1.预警分级及应急响应:根据绥阳县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分级及响应标准执行。

2.现场调查及疫情控制: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诊疗和防控等方案》执行。

(1)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院接到医务人员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应于两小时内上报县级疾控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应当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进行调查。对单病例重点了解期例的基本情况、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转归情况、病例家庭及家居环境情况、暴露史、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接触和暴露情况,以及发病后至隔离治疗期间接触人员情况等,必要时根据个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病例主动搜索。对聚集性病例,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要立即排查疑似病例,并重点调查病例的暴露史及病例间的流行病学关联。流行病学调查组做好相应的指导、现场调查,信息监测组做好全区疫情监测工作。

(2)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镇卫生院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样本。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咽试纸、血清标本等。应当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和发病了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标本采集、保存、运送与实验室检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毒标本采集及实验室检测策略》进行。采集病例的临床标本后,按照生物安全的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并于规定时限内送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实验室检测。

(3)病例管理和感染防护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落实消毒、院内感染控制和个人防护等措施。疾控机构人员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检测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4)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是指病例发病后诊疗、护理、探视病例过程中未采取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县卫健委组织领导下,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健康随访,不限制其活动,每日晨、晚各1次测体温,并了解是否出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一旦出现发热(肢下体温≥37.3℃℃)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则立即进行咽试纸采集并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报告。

(5)疫点消毒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现场处理队员应及时对可能污染场所的环境和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处理。随时消毒和终米消毒原则及具体方法参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6)个人防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病例、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疫点消毒人员要采取标准防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上送病例的标本采集要采取三级防护。对无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调查、随访采取一级防护,对有症状的采取二级防护。

(7)开展现场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防病意识和防护能力。在疫情发生地,开展健康行为干预,告知群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可防、可治、可控,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日常卫生行为能够帮助预防可导致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这样的呼吸系统疾病的传播。当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专门的发热门诊就诊。

(8)其它控制措施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划定疫点、疫情范围,必要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疫区实施管制措施。对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存在拒绝、抵制或破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由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实施强制措施。

第三阶段:疫情的解除

由上级疾控对疫情整体处理过程形成报告,经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对疫情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4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绥阳县卫健局报上级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批准,可解除疫情,转入常现防控。

五、信息报送

相关小组在每日规定时限前上报前一日病例摘要及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情况,上报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绥阳县太白镇卫生院电话:

六、责任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卫生院建立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在执行本预案时,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矮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觉纪、改纪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隐瞒、缓报、谎报威授意他人隐瞒、缓报、洗报疫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防控应急预案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心全意、全神贯注、全员发动、全面行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正月初二开始以来,我镇高度重视,以高压态势推进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部署防控工作全天候。

自正月初二以来,查干湖镇进入战备状态,随着县委、县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我镇及时研究部署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全面联控机制,确保职责明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实行全天候保障防控,所有人员在岗在位,听从指挥,服从调度。

2、加大宣传力度,疫情防护知识全覆盖。

印发了防护知识宣传手册1.2万余份,在全镇16个村逐一入户宣传,大喇叭循环播放,利用微信群等方式进行覆盖、无缝隙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知识,劝导村民简单办白事、婚礼果断推迟等事宜,绝不参加集中聚会活动,坚决不走亲访友,取消农村集贸市场等人流秘密集的场所。

镇级对重点餐饮业进行防控知识培训,要求一定要扫码、测温、登记等工作,尤其冬捕节在即要加强对外来游客的防控。

镇级领导到所包村与村干部一同入户宣传排查,除排查风险区返回人员以外,又制定一个预计返乡人员排查表,即将年近,能更有效的提前部署好其它地区返乡人员的防控风险,为全镇的疫情隐患做好铺垫。

组织卫生院对镇村两级干部进行防控知识培训,对境外及高、中、低风险区返回人员如何管控等相关知识。

3、加强消杀工作,消毒工作全覆盖。

组织镇卫生院对辖区重点办公场所及辖区内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消杀。

4、加强保障工作,各项防控举措全落实。

不断强化后勤保障工作,配备84消毒液、口罩、喷器等器具,落实好疫情监测、防护、处理等医疗用品储备,做好物资供应,保障村民正常生活,确保新型冠状疫情防治、控制工作有序、有效、有力开展。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加强对人群密集场所的环境整治卫生保洁和消毒工作。

卫生防控应急预案篇5

根据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文件x疫指办〔20xx〕xx号文件《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流程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疫情情况以及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预案。

一、常态化工作要求

1、扎实做好预检分诊工作

积极申领安康码提升预检分诊效率,完善预检分诊排班值班制度,做到无缝隙式预检分诊排班制度。无安康码人员,应做好预检登记,登记应齐全完整,使信息具备可追溯性,并嘱病人佩戴好口罩。

2、规范医院感染管理

认真落实“一人一诊室,一人一陪护”政策,减少人员的聚集,做好1米线的宣教,提高病人的`防护意识。所有医务人员应严格落实每日上下午测体温制度,佩戴好口罩,穿好防护用品。

二、应急响应

1、我乡域内出现1例确诊病例暨启动院级三级响应。院长带领全院各力量对全乡各村进行密切接触者摸排和健康监测;

发现发热或干咳病例由院转运小组立即转运至x县第三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并将及时将信息上报县疾中心和县卫健委,落实日监测、日报制,三级包保入村督导。院消杀小组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环境消杀工作。

2、我院接诊1例疑似病例,立即上报县卫健委和乡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病人转诊至x三院进一步确诊。并启动二级响应,首先对该病人接诊区域应立即停诊全面消杀, 密切接触者(含接诊医务人员)在过渡隔离区进行留观,待病例结果出来后进行下一步处理。其次若该病人为确诊患者,安排所辖村卫生室做好该病人密切接触者排查做好健康监测上报,前期留观病人应转x县第三人民医院进行隔离观察。该病人排除新冠可能,密切接触者方可解除隔离。

3、我院出现门诊和住院多个区域内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启动一级响应,上报卫健委和乡疫情指挥部,全院停诊。以上人员的隔离观察按照上级疫情防控部门指示进行操作。对院区进行无死角式消杀,待疑似病例结果出来后进行下一步工作安排。

各级各类人员应严格按照院公卫办〔20xx〕x号文件《关于成立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及公卫办〔20xx〕x号文件《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进一步压实包保责任夯实基层防控措施的紧急通知》中所规定的职责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卫生防控应急预案篇6

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社区。

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二)社区疫情划分

1.社区未发现病例。

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区传播疫情。

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

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社区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和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

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

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登记,每天上午9点,下午3点自测体温两次,并将体温和健康状况每天下午4点前向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14天。

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将汇总报表(附件2、3)报崂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金宏。

体温超过37.3℃立即电话报告社区,社区要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报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安排120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将信息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1.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

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2.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1.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2.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

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卫生防控应急预案篇7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能力和水平,防范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发生发展,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备无患,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普及肺炎疫情和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依据和原则

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各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卫健部门)对本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统一指挥。学校成立学校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把各项工作细化分解到科室、级部、个人。一旦发生发现,做到预案启动,统一指挥,全员参与。

2、立足预防。做好发生疫情的应对准备,但首先是立足预防,保障校园不发生疫情。做好预防,一是宣传教育,二是落实措施。

3、生命为本。以师生生命为本,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生命安全优先于学业成绩和集体活动;不隐瞒情况和问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在校师生无症状,感染师生不入校,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

4、科学应对。做好预警研判和预先推演,学习预防专业知识,做到科学应对,正确应对,快速反应,果断处置,沉稳不乱,细致周密,有序有效。

5、依靠当地。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学校内部协同机制,立足自救自助,同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部门,协调社会资源,主动汇报沟通,主动参与所在区域工作,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

二、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指挥和组织疫情处置工作;对有关事项作出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职能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各职能小组的工作进行指导,对其负责;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协调社会资源等。

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具体职责为:

1、建立健全防控责任制。

2、强化健康教育工作。

(1)向学生及家长做好新型冠状病毒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维护校园稳定。(责任人:董红干、陈宏杰)

(2)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通过教育让学生了解新型冠状病毒可防、可控、可治;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学生的防病能力,避免学校师生产生不必要的恐慌情绪。(责任人:董红干、李勇)

(3)通过适当的形式对家长进行宣传,提醒家长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参加校外培训、不与疫情暴发区归来人员接触,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咳嗽症状,应尽早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让学校了解掌握情况。(责任人:董红干、还华山)

3、建立学生及家长外出登记制度。班主任确保与每一名家长联络畅通。教职工离盐务必登记。健全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和日常晨午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疑似症状的学生,及时带领或通知家长带领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责任人:陈建权、乔中全、董红干、崔海青)

4、切实落实措施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增加学生室外活动时间,鼓励学生多到户外进行身体锻炼,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免疫力。(责任人:刘洪斌、吴生旭)

5、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清洁卫生。对餐厅、教室、走廊、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日消毒,教室等重点场所保持通风,保证空气流通。(责任人:乔中全、刘德海)

6、做好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工作。按疾控部门要求,做好口罩、手套、消毒水、体温计等防范物资储备,预置好隔离室。(责任人:徐仁荣、王国林)

7、严控人员出入。疫情解除之前,对在校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外出。严格封闭管理,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谢绝各类来访参观。原来向社会提供体育场等场地场所的,停止提供。(责任人:崔海青、刘鸣)

8、在必要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教育局报告。(责任人:董红干、翟金琪、李勇)

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和报告

(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

1、建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系统。寒假期间建立异常学生登记制度,开学后完善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登记、教职工中的缺勤登记等工作,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疫情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做好预防工作。

(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疫情时,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应急预案启动

学校(或周边区域)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未开学:做好利用信息技术平台进行教育教学的预案;开学时间到了还没开学,则通过信息技术实施在线教育教学;根据当地统一要求,协助做好向学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已开学:如果疫情形势好转以致消除,经上级同意学校可开学。开学后学校不能掉以轻心,仍需做好监测和预防,做好场所消毒通风,实施学生缺课登记追问制度和晨午检制度。如果发现师生有症状,甚至多名师生出现症状,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进行应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责任人:陈建权)

2、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责任人:崔海青)

3、学校应急人员要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责任人:徐仁荣)

4、发现师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疑似病人的追踪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责任人:董红干)

5、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增强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进出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责任人:乔中全)

6、如果疫情加重时,学校要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责任人:刘洪斌)

方案中所列责任人为相关第一责任人,处置过程中相关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

卫生防控应急预案篇8

2月21日,县人民政府县长郝春明组织召开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集中传达学习了银川市关于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民政局对县中心敬老院、安馨养老院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并就进一步扎实做好我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为切实将我县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牢,现结合会议精神和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责任,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成立民政局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徐军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哈东军、纳超英担任,成员由孙静、席吉兴、张燕、冯悦、王祥、安军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定、要求。

领导小组下设中心敬老院、安馨养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中心敬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由哈东军担任,副组长由王祥担任,成员由孙静、张燕、李全义组成;安馨养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由纳超英担任,副组长由安军担任,由席吉兴、冯悦、李伟组成。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各养老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定、要求;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各养老机构也相应的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养老机构院长担任,成员由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组成。各养老院根据各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养老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定、要求;实时监测和防护,切实保障养老服务对象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二、建立疫情管控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

结合贯彻落实县委下发《关于落实疫情管控“四包一”“四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养老机构服务对象管控工作。即:以养老机构老年人为单位,由民政局副局长牵头,带领一名民政局科室主任、一名医护人员组成工作服务专班,分别包抓两个养老机构,并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养老院内管理人员、医护人员、护理人员要严格落实管控服务工作职责,做好老年人的健康监测、心理疏导、餐饮配送等工作。

1.副局长负责落实好“盯管职责”,做到“包干到院”。全面掌握全院工作人员、老年人每日情况,每日检查一次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工作人员服务情况;封闭期间监督落实院内人员不能外出规定;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安排和督促民政局科室主任、养老院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干部落实各自工作职责。

2.民政局科室主任负责落实“管控职责”。每天协助局领导清楚掌握全院工作人员、老年人每日情况,每日检查一次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多渠道了解院内老年人需求情况;通过微信视频、电话谈心等方式引导工作人员、老年人打消心理顾虑,劝导其不擅自外出,严格遵守院内各项规定,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监测等工作;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督促养老院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干部落实各自工作职责。

3.医护人员负责落实好“监测职责”。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及卫健部门要求,做好封院期间防疫知识宣教,做好院内工作人员、老年人健康检查和心理疏导等工作;每日定时做好工作人员、老年人两次体温监测工作,登记每日情况并及时和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共享信息;每天要通过上门查看、敲门确认、微信视频、电话谈心、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工作人员、老年人打消心理顾虑、消除不必要恐慌,劝导其认真遵守疫情期间各项规定,不外出;督促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落实好全院人员体温监测、送餐服务和室内外楼道、院内消毒杀菌工作。

4.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要落实好服务责任。要按照服务要求,落实好院内老年人体温监测与送餐服务等工作。协助医护人员对老年人进行体温监测、了解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也可通过询问了解、谈心谈话等方式做好老年人健康宣传、心理疏导等工作;及时了解院内老年人生活需求,督促老年人做到勤洗手、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定时收取老年人房间垃圾并做好口罩、垃圾集中消毒处理,同时完成室内外楼道、院内消毒杀菌工作,确保各项监测、服务保障工作有条不紊。

三、坚持不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1.抓好区市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文件贯彻落实。各小组工作人员、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区市县党委、政府及区市县民政部门召开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会议精神和下发的各项文件精神,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熟悉掌握《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等内容,结合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通知要求,进一步学懂弄通,坚决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切实做到使每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逐项抓好落实。

2.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做到“十个凡是”。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后,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做到“十个凡是”。凡是入住养老院老年人的家属、亲戚到养老机构探视的,一律谢绝,讲明原因,做好疏导工作;凡是入住养老院的老年人2019年内被家属亲戚接回家过年的老年人,疫情防控期间,一律采取居家留观居住,待疫情稳定后,再通知入住;凡是户籍宁夏以外春节期间回家过年的工作人员,休假结束,返回到宁夏,暂时居家隔离,不安排入院工作;休假期间居住小区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情况住宅小区的工作人员,休假结束,也暂时居家隔离,不安排入院工作;凡是要求新入住老年人一律暂停接收;凡是养老院的老年人一律取消集中用餐,全部实行送餐服务,每天由工作人员向每个房间送餐,而且餐具全部使用一次性餐具;同时院内暂停一切聚会活动;凡是养老院院内所有人员每天都要实行晨检、晚检制度,记录体温,而且每天必须配戴口罩;每天要院内工作人员对室内室外采取喷洒消毒液进行消毒;凡是在敬老院工作的人员,必须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不能随意外出养老机构;封闭期间,凡是院内老年人因封闭有不适应情绪的,工作人员要耐心做好在院老人心理疏导、心理慰藉工作;每个养老机构都要设置隔离场所,凡是发现有个别老年人出现体温异常情况,要尽快采取隔离措施,落实好监护和检查,以防发生意外,有效阻断传播途径;凡是到养老机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一律暂停。同时,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入住老人家属发布院内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让老人家属掌握了解疫情期间老人在院情况。

3.突出重点,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一是在前期严防死守的基础上,要切实抓好“三突出”落实“四结合”。要突出防控阻击,积极将病毒阻击在院门外,严格管理在院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禁止人员出入;要突出防控管理,积极将病毒消杀在感染之前,落实好室内外巡查护理、消杀灭菌、分散就餐等工作;要突出隔离监测,设置隔离区,一旦出现感染,确保疫情可控可防。要将防控老年人感染同防控工作人员感染结合起来,将疫情防控工作同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结合起来,将疫情防控工作同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等结合起来,将落实封闭式管理与老人需求入院结合起来,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运行两不误。二是要切实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指南通知》相关条款要求实行操作管理。三是要及时分析各养老机构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要求,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抓好各项规定落实,严防疏漏,严防推诿,严防松懈麻痹,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四、积极协调,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安全

防控期间,各养老机构出现防护用品、生活物资短缺情况,养老机构负责人或民政局工作人员要积极协调联系,采取送货上门方式予以解决。要坚决杜绝工作人员外出购置生活用品和防护物资情况。凡是养老院需要购买生活用品及生活物资,供货单位送至大门口,要将送来的生活用品及物资实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要详细登记送货时间、送货人姓名、身份证号、供货单位、联系电话,购置的物资品种名称、数量等内容。生活物资用品清点后要经过消毒处理,再入院。老年人亲属给老人送来的生活用品,也要全部进行消毒处理后,再转交给个人。同时民政局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解决养老机构防疫工作、生活需求等方面存在的经费物资保障问题。

五、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

在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我各县养老机构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还存在管理工作不细致、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验不足等问题。各养老机构负责人要清醒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根据近日来开展的防控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结合当前各个检查组在督导检查过程提出要求整改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落实。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不断完善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不断强化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养老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疫情防控取得全面胜利。

六、工作要求

1.民政局将协调安排电信部门在各养老机构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监督各养老机构禁止人员出入规定落实及来访人员、购置生活用品登记落实情况。

2.各小组成员要按照工作要求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抽查各养老机构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如发现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有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现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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