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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设计合同精选5篇

大家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将内容阅读清楚,是不是一写起合同就无从下笔了呢,下面是高中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装修设计合同精选5篇,感谢您的参阅。

装修设计合同精选5篇

装修设计合同篇1

酒店室内装修设计合同

本合同订立于年月日?委托人:(以下简称“业方”)。?受托人:,注册办事处位于(以下简称“设计方”)。?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假日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0?委托及工作内容

1.1?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_______先生担任,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共区域中的大堂、门庭、楼梯、浮廊通道、消防楼梯间、后台等整体酒店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场所)

地下层bm2

地下停车库客用区域、电梯间、相应走廊及消防楼梯间。

地下层bm1

-?男女员工更衣室

-?员工餐厅

-?员工通道及相应电梯间、楼梯间。

地下层b1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男女更衣室

-?健身房

-?室内游泳池

-?美容院

-?康乐中心

首层

大堂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台

-?大堂休息厅

-?宾客电梯厅及内装

-?前台办公室

-?一组男女卫生间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全日营业餐厅(西餐厅、咖啡吧)

-?主题餐厅

-?一组男女卫生间

-?客用楼梯及浮廊

第3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商务中心

-?宴会前厅

-?宴会厅

-?___间会议室

-?设有____个贵宾的中式餐馆

-?行政休闲厅

-?_____组男女卫生间

第4层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间(其中包括所有豪华标准间、套房)

-?行政办公室

-?一组男女卫生间

第5至9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间(其中包括豪华标准间、套房、行政楼层、_____套房)

-?9层上达10层城市俱乐部的客用楼梯间、楼梯及浮廊

第10层

-?宾客电梯及通道

-?城市俱乐部及水疗中心(spa)

-?一组男女卫生间

本项目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区域

本项目中的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区域

本项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项目中的外围景观设计

1.3?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0?服务范围

2.1?设计方的服务分为四(4)个阶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页第3.0条中之说明。

2.2?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极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3?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与业方或其委任之顾问的咨询与协商,以获取致一经过整合之设计方案。

2.4?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请参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条款)。

2.5?对与本案标有(_________)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需包括色系与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规范、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但不包括任何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该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应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委任之顾问提供。

2.6?对本案标有(_________)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将只限于为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方案的咨询服务。

3.0?内装设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杭州_________假日酒店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建设杭州西湖高标准的,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五星级酒店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杭州_________假日酒店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3.1?第一阶段:空间设计与家具陈设配置

3.1.1?与业方举行前置作业会议或讨论会,确认并建立所有设计与功能之需求内容、设计程序、进度时程及发展各楼层之平面配置大样。

3.1.2?与业方及其项目协调员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顾问分别协商以建立内装之设计范围及内容。

3.1.4?设计方依据第1.2条约定,与提送所有区域之概要平面设计予业方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一阶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样应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间规划,包括地面标高、天棚净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断位置等。

3.2?第二阶段:理念

3.2.1?第二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二阶段也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此阶段,设计方需发展色系及配色系统之规划和家具之遴选、地面墙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图、立面图和透视图之描绘(请参照8.1(c)条款)以便清理室内装潢的基本理念。

3.2.2?设计方需送交一份执行内装设计所需包含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固定式之内装,其估计费用应由业方的建筑师或经业方任命的估算师决定。设计方需协助提供估算师所有估算费用所需之装修配置计划以及建议单价。

3.2.3?设计方于提交业方本阶段所需完成之设计图说、装修材料及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二阶段完成。

本阶段设计方提交的成果应充分考虑到结构、水、电、暖通、照明、音响等其它专业的需求,并按4.0条款给出意见。

a、?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如地台电制、墙身风冷系统、出回风隔栅等。

e、?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第三阶段: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第三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三阶段亦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次阶段,业方、其内装协调员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设计方需将用于第1.2条之区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并需列明合格供货商之材料。本项图表或可提供为未来采购和安装之基本数据,其方式如后述:

(a)?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图表详列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

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设计方无需为电力、机械系统设计出工程图纸,但需提供图纸显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统回路设计图,并注明水、电、空调等动力需要量及正确位置并配合专业设计师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议。

3.3.3?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3.4?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审批承包_____单或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估算师,以确认投标者之投标案均符合设计之设计图与规范的要求及选定之材料。任何与设计图说、规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级材料,均需经设计方审验同意。

3.4?第四阶段:协调与检验

3.4.1?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

3.4.2?设计方需在业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条提供一名全职的工地协调员(以下称为“工地协调员”)在施工现场对关于室内装修之工作进行检验,联系并与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它顾问、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进行协调。工地内装协调员应逐日核对数据并提供此数据予任何需要单位,以利室内装修施工与安装作业进行。

3.4.3?工地内部协调员应遵照设计方的指挥并使用设计方之技术协助以利协调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4.4?工地内装协调员需有必要只授权和责任,以能代表业方接受或拒绝任何室内装修工作之成品以维持室内装修工作成果能达到合理的标准与品质。

3.4.5?工地内装协调员应在设计方的指挥下针对第1.2条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编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

3.4.6?假使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自行雇佣工地内装协调员,其内装协调员应接受来自设计方的指挥,惟本项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所有薪水、红利和费用均由业方负责。

3.4.7?设计方(在工地内装协调员之协助下)针对1.2条款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视为本设计合同第四阶段的完成。

4.0?除外之合同服务项目

前述条款所述之设计方工作范围与责任并不包括合同没有具体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围及责任。所有未提及之项目均应适用本条款并认定为合同外之工作范围。有关该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项:

4.1?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区域外,属业方的建筑师极其它顾问之专业及责任范围的所有区域。

4.2?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所有工作区域外,所有与室内装修工作无关的建筑或其它专业工作项目,惟任何影响到客房结构、户型设计及组合调整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应针对装饰设计及酒店运作的需要及时提出相应的书面调整要求,以便建筑设计师进行相关的调整。

4.3?所有照明、电器或机械项目和其它同类项目安装图或配线图或设计图等。惟任何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仍会依业方的要求给予书面的建议。

4.4?空调系统设备的设计。但所有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等设施之整合应依照业方顾问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围内。

4.5?非装饰设计的施工图说或计算数量,或场地钢筋混凝土、一般性结构工作、给排水配管、照明与所有机械的服务。

4.6?厨房和洗衣房设备的设计和规范。

4.7?研究调查业方整体项目预算之可行性。

4.8?因遵照当地法令之规定而需与地方当局协调,而致需配合修改设计,或任何为配合取得执照或认可等之申办所需用之特别图说。

4.9?任何为与前述合同条款规定之服务区域毫无关联区域所需之设计及咨询工作。

4.10?投标和合同文件的准备。然而,设计方需提供业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围内之详细设计图说和规范,以为据以包含在其投标/合同裆中。价目及数量表,招标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属设计方的责任。

4.11?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及采购。然而。设计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就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和采购阐述与设计意图及主题相关的意见,并予业方委任之专家密切配合以适切反映专业顾问的设计理念于设计之中,最终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成果。

4.12?施工/制造图或竣工图均由业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0?设计工作之执行

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设计方需提供如第3.0条之第一至四阶段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英文对照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惟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业方承诺在未经设计方的同意下,业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围以外之用途,除非是业方用于本项目内的替换、对外宣传推广或扩充方面。

5.4?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需提供所有悬挂框架、托座、挂钩或其它设备之图说及规范,以为设计方就其木造或装潢固定物之设计整合人建物主结构,例如梁柱、楼地板、墙壁和楼梯间。

5.7?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甚或建筑师在设计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图说的计算机磁盘。设计方为第一阶段提供的图说将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阶段的图说将视各区域的情况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将由设计方指定。

5.8?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9?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10?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11?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c)?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装修设计合同篇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设计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设计工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4、设计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______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元。乙方收到定金后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人民币______,乙方收到设计费后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______,乙方收到设计费案后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三、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履行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人民币20xx元。

9、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元。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______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_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_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_元。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支付方式。

五、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日______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设计工程峻工后终止。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装修设计合同篇3

委托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约:平方米

4、设计工程范围:

二、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人民币 (按以上2

(1)支付的人民币定金自动转为首期设计费)乙方收到设计费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

第二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收到设计费案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

第三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三、提交成果

序号

图纸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装修设计方案图 1套

平面、天花、主要立面、效果图、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2装修施工图 2套

平面、天花、立面、剖面、大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备注

1、《装修施工图》为acad文件且应达到施工队依图施工之深度,效果图张数双方协商;

2、上述设计成果应提交打印文档一份。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履行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人民币元。

9、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 元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 元。

(2)甲方支付

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3)甲方支付

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4)甲方支付

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日100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设计工程峻工后终止 、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装修设计合同篇4

_:以下简称甲方

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室内装饰工程地点:

合计平方米

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

1、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6、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7、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8、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9、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元。这是依照工程概算造价的%计算(其中:设计费%,施工监督指导费%)。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20%,

2、交初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

3、交施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40%;

4、完工时付总设计费的1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第3、4项甲方应一次付清。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每日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付滞纳金。

六、平面配置及袜步设计图应于签约后日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日完成(即应于月日交图)。

乙方拖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日以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已收的付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五款规定)。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委托,如需施工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应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法院为促裁法院。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经济律师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八、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

见证经济律师:见证经济律师: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

装修设计合同篇5

委托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方和受托方,以下合称“双方”,独称“一方”。)

鉴于:委托方与受托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下称“《预售合同》”),约定委托方向受托方预购上海市杨浦区闸殷路889弄盛世豪园(下称“盛世豪园二期”)_____幢____号____层_____室(下称“该房屋”)。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其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第一条关于该房屋装修之委托

1.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受托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规定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承诺,前述委托是独家的,委托方不得另外委托任何第三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外,也不得自行对该房屋进行装修。

2.受托方有权选聘受托方认为合适的任何装修公司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并且无需经委托方同意或认可,但本协议下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责任仍由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规定承担。

第二条装修工程款

双方确认和同意除委托方应当根据《预售合同》支付《预售合同》下的全部购房款之外,委托方无需就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向受托方支付任何价款。

第三条装修质量及保修

1.受托方承诺按照本协议附件一的《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及附件二的《装修和设备标准》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协议附件一及附件二规定的标准,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0.5倍给予补偿。

2.委托方同意在该房屋装修施工过程中,如因装饰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该装修不能满足本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受托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以同等品质建筑材料及设备代替。

3.在委托方遵守《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前提下,受托方对于该房屋装修工程(但该房屋内的所有电器和设备除外,电器和设备的保修期和保修办法按本条第4款执行)的保修期为2年(下称“保修期”),保修期自受托方完成该房屋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之日或者按照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

4.在保修期内若因该房屋装修工程的质量问题发生装修损坏的,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免

费修复。但双方同意,对于该房屋内的电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厨房电器、卫浴五金、照明电器、空调、地暖、弱电设备以及其他电器和设备等,均由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直接提供保修服务,具体保修方法及保修期以电器、设备厂商或供应商提供的保修文件为准,受托方应将该等保修文件完整交接给委托方。

5.双方进一步同意:

1)本协议所指“修复”是指受托方在保修期内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复、更换(但正常损耗、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的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以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同时,委托方已获知并同意,受托方选用的某些材质因矿物成分、密度等原因,将可能存在纹理颜色的差别。

2)如因委托方的责任、使用不当、曾经改动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受托方的事由而出现的装修损坏或问题,受托方均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和其他责任。但受托方可在委托方承担修复费用的前提下,为委托方安排修复。

3)委托方同意和认可:

(1)天然石材是含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

(2)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

(3)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

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特别约定

1.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

?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

(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

(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且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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