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简单地照搬别人的观点,应该通过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来写读后感,读后感是读者对书籍的理解和感悟,是对作者用心创作的肯定和赞美,高中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怪叔叔读后感优质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怪叔叔读后感篇1
这一周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腿叔叔》。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学习,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朱蒂,从小在孤儿院里长大,每一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学习,还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但她却坚强的面对种种困难。后来,在一位匿名理事的资助下读了大学。可朱蒂在大学里的学业并不好,因为她生长在孤儿院,很自卑。可是面对同学们的嘲笑,她并没有泄气,而是努力的学习,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朱蒂还常给“长腿叔叔”写信,告诉他她生活中发生的一些趣事。虽然叔叔不回信,但朱蒂还是经常写。经过努力,她成为了一名作家,并把所有的稿费全部给了“长腿叔叔”。
读完这本书,主人公朱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被朱蒂所深深的打动。她天生乐观,坚强,特别是在学习上她那种奋发图强和刻苦学习的精神,以及她积极向上的性格。她用书来平衡和正常孩子间的差距,她让自己的平凡变的不平凡,用努力让自己变的幸福。由她我又想到了自己,自己是否也是这样的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从小都在爸爸妈妈的怀抱和宠爱中成长,可朱蒂呢?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中,从来没有见过爸爸妈妈,但她永远都那么乐观向上。虽然有时候会看重身世,可她却也能够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而在我的学习中,经常上课老师提问而我举手时,老师并没有喊到我,我后面就不会再举手了。
回答问题时,我觉得是我说的比较好,可老师夸了别人,于是我便再没有了学习的积极性。我应该向朱蒂学习,学她的积极向上,活泼开朗,对每一天都怀抱着信心与希望!朱蒂还说过:“谁都别想把我归类于悲观主义者,即使某天我的丈夫不幸死去,而且十二个孩子一同死去,我将他们埋了之后,次日早上我一定又会笑容满面的从床上跳起来,开始寻找新的生活!”
来吧,让我们一起学习朱蒂,成为一位优秀的学生吧!
怪叔叔读后感篇2
今天我闲着没事,就把《汤姆叔叔的小屋》给读了一遍。觉得感触颇深。
我的觉得《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主要讲诉了一个对主人百分百忠心,百分百诚意的黑奴——汤姆大叔。汤姆的忠心使乔治·谢尔比先生把农场都托付给了他;汤姆的诚意使他在面对像勒格里·赛门那样的暴主时都不会逃跑。汤姆大叔太忠心、太诚意了,忠心的让人觉得他笨,诚意的让人对他肃然起敬。
汤姆最早在乔治·谢尔比先生家,但因主人破产,他被卖到了一个奴隶贩子手里。幸运的是,他被好心的伊娃一家买下了,但不久,伊娃和她的父亲奥古斯丁先生先后去世。玛丽把汤姆和庄园上的其他黑奴一起卖了,汤姆被卖到了一个暴主——勒格里·赛门手里,当乔治少爷终于凑足了钱,来替汤姆赎身时,他却被主人折磨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最终,乔治·谢尔比先生把他厚葬了。
汤姆的结局是一个灰色的结局,也是一个红色的结局。因为,他对勒格里·赛门说过:“你只买走了我的'肉体,而我的灵魂已经被一个最有钱的人买走了。”买的人,就是他一直敬仰的上帝,他的肉体被折磨死了,而他的灵魂,则是去天国享福了!乔治·谢尔比回去以后,给每个黑奴发了自由证书,他在汤姆大叔坟前发过誓,不再养一个黑奴。
汤姆大叔虽然逝去了,但他的精神却值得世界上所有的人尊敬和学习。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不仅让我吸收了知识,还让我懂得了道理,我喜欢这本书。
怪叔叔读后感篇3
在孤儿院里,总会看见她笑得很美很美,那时还很小。二十岁,对生活充满憧憬和向往的高峰时期,那时的她是孤儿院最大的孩子。因为各棵成绩都格外优秀,所以那一年孤儿院中唯一一个考上大学的只有她,可是命运决定她必须要为钱的事情而发愁。偶然的机会,让她遇见了他--一个愿意为她付所有学费的人。
对于生活,对于命运,又或对于感情,人们只有傻傻地笑,因为没有人能理解,被命运拴住的生活和情感还能在阳光下变成一个什么样,还能散发出如何诱人的香气。而对于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女孩,人生还很长,而青春不会等人。所以,不必为了无数的第一次,而忐忑不安,无数的第一次只是为了第二次而专门铺设的路,走在路上,你会发现处处是阳光;处处是歌声;处处是笑语…这本书的写作手法很奇怪,从开头一直至结尾,全书都是以信的方式来记叙全文,因为写信的人是一个女孩子,所以对于很多不显为人知的事情都写的十分详细。
打开书的第一个感觉就像打开了一个藏宝盒,本来以为里边全是宝藏的.人们欣喜若狂地打开盒子,才发现里边全是一个个厚厚的信封,信封内是用牛皮纸写的信,信纸上一排排整齐的英文字母,似乎行与行之间、段与段之间之间蕴藏者心与心之间的交流;是爱与恨之间匿藏的神秘;是泪与笑之间的唯一因素…我只想说,茱蒂,因为你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所以想看你的微笑!
怪叔叔读后感篇4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故事中的小女孩叫乔若莎,她是个孤儿。所以她从小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孤儿院里有个人对乔若莎特别苛刻,她是李皮太太。每个星期三她都让乔若莎干很多活,又是扫地,又是擦桌子,忙个不停。
到了乔若莎上大学的年龄是,出现了一位好心的叔叔,他提供乔若莎四年里所有学习和生活费用。他不想告诉孤儿院里的人他的真实姓名,但他要求乔若莎每月给他写一封信,告诉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乔若莎写信只好称呼他长腿叔叔,而且长腿叔叔永远都不会给她回信。
我阅读了一封又一封乔若莎写给长腿叔叔的信。她虽然没有爸爸妈妈,在孤儿院生活的比较艰苦,但是她一直是个刻苦学习,积极乐观的女孩子,虽然有时有点忧郁。但在大学里生活条件好了很多,她有单独的房间不用再和二十几个人挤在一个小房间里了。她有了新的'同学而且还改了名字叫朱蒂·艾伯特,她还想忘掉过去悲惨的生活。她入选了篮球队还有了新衣服··· ····
我觉得和乔若莎比起来,我是多么幸福呀!因为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我有爸爸妈妈每天陪着我,爷爷奶奶爱我,外婆外爷疼我。拥有很多乔若莎都没有的东西,所以我觉得自己应该学习乔若莎的吃苦耐劳,刻苦学习,积极上进的生活态度。
怪叔叔读后感篇5
我上小学一年级了,放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报了一个阅读班。有一天,老师搬来了一些书。其中有一本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想起了一件事情,妈妈借了新华书店的书目。上面有一本书,也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我还记得妈妈对我说过下次要是我买《汤姆叔叔的小屋》她也看。
我就向老师借了这本书,当我打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太精彩了,我就情不自禁的把它带回家。里面的人物有丽莎、克鲁伊大婶、汤姆叔叔、赛尔比太太、赛尔比先生、吉琳、欧菲丽小姐等等。我还知道它的作者是斯托夫人。
赛尔比太太对仆人最好了,她最喜欢丽莎了。赛尔比先生明明过着快乐的'生活,最后居然把汤姆给卖了。克鲁伊大婶是汤姆叔叔的妻子。丽莎是赛尔比太太的仆人。吉琳是汤姆叔叔的新主人,但是,吉琳最后死了。欧菲丽小姐是吉琳的姑姑。我最喜欢吉琳、赛尔比太太、汤姆叔叔、欧菲丽小姐、克鲁伊大婶等等。
我还记得《汤姆叔叔的小屋》反映的主要事情: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他善良能干,相信上帝掌握人们的言行,主宰着人们的命运。他命运多变,虽然渴望自由,但都因不愿意连累其他的奴隶而放弃了逃跑的机会。
怪叔叔读后感篇6
前几天,我读了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书。这本书描述了为人正直、心地善良、并且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汤姆叔叔被卖到雷格尔手里,而成为奴隶,这是汤姆在人生道路上的悲惨开始。最后老实、善良的汤姆叔叔在雷格尔毒打下,凄惨死亡。
原本多么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他们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他们命运的主人。他们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他们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他们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汤姆叔叔在这种毫无尊严,经历着骨肉分离,整天遭受鞭打的情况下,怎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信仰呢?汤姆叔叔一生刚正不阿,而最后却落下个悲惨的结局。汤姆叔叔是个极其善良的人,十分信奉上帝,然而逆来顺受、听从奴隶主摆布的汤姆,却难逃死亡的命运,而敢于反抗敢于斗争的乔治夫妇得到了新生。
为什么像汤姆叔叔这样的人没有那么好的未来?为什么白人瞧不起黑人?为什么人总要有层次之隔呢?为什么还有奴隶主存在呢?现在,世界还没有完全和平,还有一些像汤姆叔叔一样的例子。这些人还被白人歧视,被奴隶主们驱使,生活在黑暗和压迫中。他们是多么祈盼一个平等和平的世界,拥有一个美好的家庭。从这一刻开始,我要努力学习,认真学习。将来把所有的人解放,从此生活在和平、美好的世界!加油吧,伙伴们!我们一起去开启最美好的明天吧!
怪叔叔读后感篇7
?长腿叔叔》这本书被誉为最美好、最浪漫的成人童话经典之作!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孤儿院长大的茱蒂,茱蒂对孤儿院的生活十分讨厌和对美好生活的渴望。由于茱蒂自己写了一篇文章,她受到孤儿院的一名匿名理事的资助,才上了大学,可是茱蒂从来没有见过这位理事,只是偶尔看见了理事瘦长的身影,所以茱蒂称他为“长腿叔叔”。作为资助的要求就是让茱蒂每个月给这位素未谋面的理事写一封信,但并不回信。
于是茱蒂就用幽默风趣的笔调,开始写她心中的“长腿叔叔”,后来,当她爱上杰维少爷时,她的“长腿叔叔”就成为了茱蒂的倾诉对象。茱蒂正要跟杰维少爷表达爱意的时候,她的“长腿叔叔”终于出现了。
做人就像蜡烛一样,有一份热,发一份光,给人以光明,给以温暖。我们急于成长,却又丢了自己。一路上得到的不一定会长久,路上失去的未必不会再拥有。重要的是,让心,让灵魂,在痛苦中学会微笑,在幸福中学会谦卑,微笑着去迎接美好。珍惜友谊的纯洁,别涂抹功利色彩;珍惜爱情的平等,别掺伴个人主义;珍惜快乐的生活,别夹杂忧郁征兆;珍惜生命的可贵,别忘记照顾自己。朋友,学会珍惜,学会幸福的生活。 我们应该珍惜眼前人,不要让她离你越来越远,到那个时候千万被后悔。
有时候付出多了反而会被看不起,不是谁都识得“珍惜”这两个字。
怪叔叔读后感篇8
读了这篇莫泊桑写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钱,我们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归来,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奢华的生活。
但是这次旅行,当“我们”在船上看见了他,他并没有发什么财,而是又老又穷苦的卖牡蛎的老水手时。“父亲”和“母亲”却像遇到瘟神一样,尽量躲着他。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没有钱。
换个角度想想。难道于勒真的没有认出自己的侄子么?难道真的没有认出买自己牡蛎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认出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许多错,不好意思和他相认。
再想想,为什么于勒没有回自己的.家乡呢?答案可以从船长口里得知:“据说他在哈佛尔还有亲属,不过他不愿意回到他们的身边,因为他欠了他们的钱……”这样说来,于勒已经从以前的“流一氓”变成现在知道钱来之不易历尽沧桑的“卖牡蛎的老人”了,他最起码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丽丝却看他现在没钱,怕他回来吃他们的。这说明了“我的母亲”是见钱眼开的市井妇人。而“我的父亲”菲利普也和母亲一样“见利忘义”,他们认定“我的叔叔”这辈子没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丽丝,我也会和弟弟相认,因为人犯错误是难免的,若能改邪归正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我们应该原谅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穷,再流一氓也好,我也会和他相认的,毕竟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永不磨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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