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对书籍所揭示的问题有更深刻的认识,避免简单地照搬别人的观点,应该通过自己的思考和感悟来写读后感,下面是高中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怪叔叔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怪叔叔读后感篇1
星期天,我一进书店就被《长腿叔叔》这个书名给吸引住了,我拿了一本仔细看了起来,立即被书中的故事给吸引住了。赶紧卖回家,认真读起来……
该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求学、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女主人公茱蒂是一个孤儿,她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她天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又要坚持学习。她却坚强地克服了各种困难,后来,她在好心人“长腿叔叔”的资助下读了大学。茱蒂的大学生活并不是很顺利的,由于她生长在孤儿院,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面对同学的嘲笑和鄙视,茱蒂没有泄气,而是加倍努力地开扩自己的视野。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她终于成了一名作家。她几乎每周都有要给恩人“长腿叔叔”写信,写的大多数是学校的趣事。在第一封信中写道:“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叫你一声长腿叔叔。”而最后一封信是这样写的:“这是我写的第一份情书……”
读完成这本书,我懂得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门路。我被书中女中人公茱蒂深深感动,她天生乐观、坦诚、坚强,非凡是她那刻苦学习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够正确对待,并精益求精。她用读书来平衡和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的差距;她学会了爱,并开始感恩,勇于承认自己犯过的错误,愿意为此而道歉;这个平凡的姑娘努力要自己变得不平凡,用自己的努力往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茱蒂的精神使我惭愧,如今,父母为我们创造了最好的学习环境,可我却不能像茱蒂一样坚强、认真地学习。缺少的正是茱蒂身上所拥有的坚定的信念及顽强的意志。读完这本书以后,使我知道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门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我们只有用自己的努力往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怪叔叔读后感篇2
从前有一个即将上大学的女孩叫朱丽莎,但是,她是一位孤儿。有一位腿很长的叔叔,他可是一位大富豪,他一点也不喜欢女人,可是,朱丽亚很幸运,长腿叔叔让他的秘书帮朱丽亚交宿舍费和学费、每月给35元零用钱给朱丽莎,因为他很欣赏朱丽亚那幼稚的文章,他想把朱丽亚培养成为一名作家。朱丽莎在大学里给长腿叔叔写了64封信,朱丽莎的第一篇小说拿了50元奖金,第二篇小说没成功,朱丽莎把它扔进火炉里,最后她成为了一名闻名中外的小说家。
朱丽莎你坚持写作一丝不苟、自学成才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你给长腿叔叔写的信真是幽默风趣、侃侃自如,那自力更生不求人的强烈意志流露无遗,让人感受到你那强有力的`羽翼建设自己的巢穴而挥动。通过你的事情让我明白了做事要坚持不懈,一丝不苟,从写日记开始坚持锻炼我的写作水平。
怪叔叔读后感篇3
?雷锋日记》是一个真实而又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从中受到了许多教育。雷锋小时候日子十分艰苦,他们都被地主和资本家欺负着。雷锋的家人相继死去,6岁的他只能去六叔奶奶家生活。小雷锋十分懂事,经常帮六叔奶奶分担家务。
雷锋每次出差,都会帮乘务员擦地、擦窗、收拾垃圾,帮着妇女拎行李、抱孩子,帮着老人找座位。“做一次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毛主席语录》中的这句名言用来形容雷锋是再合适不过了。出差回到部队后,这句“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的佳句就传开了。我看后,心中十分惭愧,想起了一件不应该的事:一天,我和好朋友樊玲骑自行车出去玩。
我们在马路上看到一位老爷爷摔倒了,围观的人很多,但都没去扶他。我走过去想去扶他,但樊玲拉住我,说:“我们不能去扶他,你没看见报纸上登的新闻吗?有位老奶奶翻绿化带时,差点儿就被一位司机叔叔撞了,还好叔叔急刹车了。老奶奶自己摔倒了,叔叔把她扶了起来,但她不但没说谢谢,还向大家说是叔叔把她的腿撞骨折的,把叔叔告上了法庭呢!”我听了,就没敢去扶。
现在想想,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如果马路上有人摔倒了,大家都不敢去扶他,那么,我们的道德和爱心就都没有了。看了《雷锋的日记》,我的感触很深:做好事是应该的,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但是,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以后,我如果再遇到摔倒在地的老人时,一定后毫不犹豫地伸出双手,去帮助他们。
怪叔叔读后感篇4
我不止读过这一篇短篇小说,它不是最长的,也不是最好的,但是这篇却是让我最难忘的。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写的一篇短篇小说。莫泊桑是十九世纪后期自然主义文学潮流中仅次于左拉的大作家。他的短篇小说所达到的艺术水平,在世界文坛上都是卓越超群的,人称“短篇小说之王”。
这篇文章大概写的是一个贫困的家庭中,本是家中的祸害——于勒,也就是约瑟夫的叔叔。于勒在把家中留给他的遗产挥霍完之后就去了美洲,还发了一些小财。终于想回来报答他的哥哥,并写信告诉家人他将回去报答他们。约瑟夫的父亲收到信后就日夜期盼着。过了一段时间于勒又写信回去说他要去远航,会很久无法和家人联系等他远航回来后再和家人团聚。父亲收到信后日思夜思等着于勒回来报答他们。
过了十年后,在二姐和她的未婚夫带着全家一起到泽西岛旅游时无意间看到了于勒,于勒在船上卖牡蛎。约瑟夫的.父母看到于勒落魄的样子,脸上立刻流露出厌恶的表情,并且急忙避开了于勒。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于勒。而约瑟夫,就是莫泊桑的朋友看到叔叔这么落魄心里非常难受。
这篇小说清楚的批判与讽刺了那时期资产阶级的上流社会。而我认为这一家的表现就是没有关怀,没有同情的一家人。只有对自己有利益,才会对那个给自己带来利益的人好。而当那个人对自己没有了利益时,便像一个垃圾一样把他踢开。这种人在世上是不会有朋友的,也不会有人去帮助他。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人不是只为自己而活,情亲比金钱更重要。
怪叔叔读后感篇5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的作品,这篇文章给了我许多的感触。在暑假里,我有机会一饱眼福一下。
故事情节很现实。叔叔于勒本来就是爱乱花钱的人,他有时会问他的哥哥菲利普拿钱,所以菲利普的生活很难过。他们把于勒打发到了美洲。菲利普夫妇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生活很是节俭。有一天,他们收到了于勒的来信说他有钱了。于是菲利普夫妇有了希望。一直盼着于勤回来,把于勒当成是他们的财主,见人就给他们看于勒写给菲利普夫妇的信。可是当他们的女儿结婚了,他们去旅游的时候他们得知了于勒落魄了所以又装作不认他了。
其实这个文章的内容很好理解的,人的心本是贪婪的,在欲望的面前更是加本。于勒没钱的时候,菲利普夫妇想方设法把他撵走,等他有了一点财富,他们又急切的盼望他回归,可就在他们去旅游的时候看到他在外卖牡蛎,他们失望透顶,没人想和他相认。这就是社会,他们当时如果想想于勒是他们的弟弟有没有会和他想相认呢,答案不得而知,原来人世间的亲情在金钱面前是这么的不堪一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也有这样的俗语么?“有钱能使鬼推磨”,难道钱的力量真的有这么大么?难道钱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品性么?我想,这是不会的'吧。钱虽然是万能的,但它还不至于使人变成这样吧!片面的以金钱来衡量人的价值,社会将走向歧途,就像现代社会,还是会有人追求名利,金钱,地位。这种事是很常见的,在全世界各地,都会上演同样的故事。
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感触颇深。钱不是万能的,只是莫泊桑写的这篇文章反映了从古至今不变的那件事。
怪叔叔读后感篇6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斯托夫人写的一本书。书中通过描写黑奴的悲惨命运,揭露了奴隶制的罪恶。一个忠诚于主人、有爱心的基督教徒——汤姆,因为主人欠债而被卖给奴隶贩子赫利,后又被赫利转卖给仁慈的圣克莱尔。当他即将获得自一由时,不料好心的圣克莱尔却死了,他又被圣克莱尔的夫人送到了拍卖所,被暴躁的雷格里买下……最终惨死在皮鞭下。
那是一个怎样的年代让今天的我们内心无法平静,带着激动和悲愤的心情去感受这个悲惨的故事。我们宁愿相信世界上没有天生的软弱和冷酷,软弱只是剥消压迫之下迫不得已的,冷酷只是残酷现实熏染下的不自觉。本不该有任何承认自己的人格卑微,不该有人把折磨别人当成自己的快乐。奴隶制最残酷的地方就是不把奴隶当人看。主人随便的一个决定,就可以把汤姆像一件商品一样卖掉了。一个家庭就这样被拆散。
汤姆叔叔最终还是悲惨地死去了。我们在心痛之余不住的哀叹,为什么他要一次次放弃争取自一由的机会!不管是黑人白人,也不论地位、职业和性格,每个人心底都渴望能得到自一由和幸福。可又有多少人意识到了自一由和幸福不是靠强烈的愿望就能呼唤来的。他不因为我们虔诚的态度就可以从天而降,我们必须自己去争取,必要的时候要像伊莉莎、乔治、卡西、艾米琳一样奋斗去争取,而不是像汤姆一样只是虔诚的等待。杀死汤姆的是可恶的奴隶制度,是汤姆软弱的性格。汤姆固执的认为上帝回来解救他,。信仰可以使一个人坚强勇敢,最后依靠着勇敢抗争到幸福,但汤姆显然不是这样的,他只会顺从的等待。
自一由和幸福也许不会一直跟着我们,但我们必须一直跟随着自一由和幸福的呼唤,并且坚定勇敢的朝它奔去!
怪叔叔读后感篇7
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书中,我认识了一个人,这个人叫托普西。托普西是美国南方的一个黑人女孩,她不知道自己的父亲与母亲是谁,对父母亲没有丝毫印象,也就自然从未有过被爱的体验。她自幼在一个投机商那里长大,受尽了各样的苦难和折磨,后来有幸被卖到了圣克莱尔家。
当托普西来到了圣克莱尔家后,我们发现托普西十分调皮且不听话,也非常诡诈,常常利用自己与众不同的记忆力耍小聪明。如,当女主人奥菲利亚教托普西收拾床铺,奥菲利亚只是简简单单地教了几下,托普西却完全学会了,并且收拾得比别人还好,这让女主人亚很吃惊。但托普西总是三心二意,不好好干,还去偷东西,并且在被发现时撒谎不承认,还为自己犯罪找借口——“我太坏了!”。她甚至还在小伙伴面前为此炫耀道:“看,我多聪明,我为自己偷窃主人的东西找到了一个无懈可击的理由!”她是多么可怜的一个人,她一直活在罪的掌权之下!她不得不去犯罪,而且还以罪为乐,以罪为荣。她是一个完全没有自由的人。
奥菲莉亚也很头疼,身为基督信徒的她,一直都在教导托普西基督教的要理问答,但是面对死不悔改的托普西,却是那样的无能为力。最后,她甚至想放弃托普西,认为她已经无可救药了。
但是,奇妙的`事情发生了!托普西是一个可怜的人,更是一个幸运的人。上帝没有放弃她!当男女主人都一筹莫展的时候,小小的伊娃出现了,她如福音的天使一般,主动地来到托普西面前,将自己的小手放在了她的肩膀上,说:“难道你不知道耶稣爱一切的人吗?他和我一样愿意来爱你……他会帮助你学好,你最终也会进入天国,成为一个天使,就和你是白人一样。”这使托普西感受到了真正被爱的温暖与喜乐。她也说出了从前为什么总是和女主人奥菲莉亚对着干的原因:“她不能容忍我,因为我是个黑鬼!她情愿让癞蛤蟆碰她也不愿让我碰她。”。后来,托普西和伊娃之间建立了亲密的友谊,她的生命渐渐地被爱温暖。在伊娃的关心和带领下,托普西开始悔改,不再无礼、调皮、欺骗、偷窃,而是因着耶稣的爱去生活。在小说结尾时,作者告诉我们托普西成为了一名宣教士,她自愿选择去了非洲,传扬主的名,为主作见证,将主的爱流出去。她的生命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和翻转。
当然了,奥菲莉亚的生命也因着小小伊娃单纯的信心和无伪的爱心发生了改变。她看到了自己在基督里面的亏欠,于是愿意悔改,愿意真心爱托普西。后来,她将托普西带回北方,给她良好的教育。小说中还很多人物的生命都因着福音被改变了。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因着主的光照,坐在死荫之地的托普西被主改变了。如今,主使我坐在这里学习他的话,也一定有一个美好的旨意在我身上,为的是塑造我,使我成为他合用的器皿。我只愿寻求主给我的使命,并且行在主的命令与教训之中,直到主接我回到祂荣耀的国度里。(彭恩昊)
怪叔叔读后感篇8
这是莫泊桑著名的短篇小说。故事很简单:发生在法国西北一个贫困家庭的小插曲。主要人物有菲利普夫妇、于勒和若瑟夫——也就是文章中的我。文章通过我和我的家人在去哲尔赛岛的路上遇到了勒,菲利普夫妇发现于勒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慷慨,深刻地揭示和讽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纯粹的金钱关系。
让我们看看这个故事是如何发展的。首先,作者写了主人公家庭的贫困生活。家里的一切都应该节省,有些人从不同意吃饭,以免回来。购买日常必需品也经常购买降价。这两个闲置的笔让读者对主人公的家庭场景有了深刻的了解。当读者了解了主人公的家庭场景时,作者转过身来:但每个星期天,我们都必须整齐地走在海边的栈桥上,从而巧妙地引出了故事的另一个主要人物——余勒。余勒是什么样的人?起初,他行为不当,浪费钱,不仅吃了他应得的遗产,而且还占据了我父亲应得的那部分。所以人们按照当时的惯例把他送到了美国。请注意,作者使用了惯例这个词,这暗示了当时社会中人们普遍的金钱关系。之后?余勒写信说他赚了一些钱,所以每个人都认为分文不值,余勒每天都希望吃牡蛎。作者突然,每天晚上船后,他们都期待着卖牡蛎的良心。作者都期待着这个贫穷人们每天晚上船。!相信每个人都会对读到那里感到惊讶。然而,结果出乎意料,这也是合理的。最后,当我们回来时,我们改乘圣玛洛船,以便再遇见他”。菲利普夫妇对于勒的“盼”、“赞”立即转为“怕”、“躲”,让人读来又增添一丝失落和对当时人们金钱关系的失望。
这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主题,复杂的情节,而是用平淡、自然地语言叙述简单的故事。可是其中一些看似简单的细节描述却尖锐的讽刺了人们的金钱关系。例如:当于勒据说赚了大钱的时候,菲利普太太说“这个好心的于勒”,“他真是个有办法的人”;当他又成了穷光蛋的时候,这位太太立刻把他说成了“这个东西”,“这个贼”,“有办法的人”立刻成了“决不会有出息的.”。在情节发展方面,作者的笔调也是平淡的,不慌不忙地慢慢展开叙述,丝毫不见刻意的铺垫,却让读者的心无法平静下来,必须要一口气把这篇文章读完不可。这两点,是我最为欣赏的。
总之,《我的叔叔于勒》是一篇平淡而极精巧的、值得玩味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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