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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趣类的作文6篇

各位对于写作文不会陌生吧,优秀的作文是需要经过反复推敲和修改的,以下是高中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兴趣类的作文6篇,供大家参考。

兴趣类的作文6篇

兴趣类的作文篇1

出差在外,两周没有看见女儿了。悠然最近怎么样呢?听悠然妈妈说,即使这两天上海寒雨不断,出行很不方便,可是天天仍然坚持要按时到学校。回想起一年多前刚入学时,天天哭着拒绝上学的样子,我想女儿终于在校园里找到了吸引她的快乐。有了快乐,孩子就会克服心理障碍,主动去学、去参与。

说到兴趣班,一开始爸爸是比较排斥的。他认为现在的兴趣班比较功利,考级阿、考证阿,是在剥夺孩子的童年。但妈妈认为好的兴趣班与快乐教育一点都不矛盾,只要家长的心不功利,只要有了快乐,孩子会主动去接触,也许就培养了一个陪伴一生的爱好。

让爸爸转变观念的,就是天天上的画画班。天天3岁时还不敢自己拿着笔画自己想画的东西,老是盯在爸爸妈妈身后,要求爸爸妈妈给她画个房子、汽车、巧虎,爸爸曾经尝试叫天天自己画,还没开始,天天就打了退堂鼓:“不行,我不会。”怎么鼓励她去尝试呢?几次引导失败后,妈妈在暑假里,给天天报了一个兴趣班,希望与小朋友在一起能让天天喜欢画画。选择兴趣班时,妈妈比较关心办班的理念,最后替天天选择了一个带有启蒙性质的培训班,教室是充满强烈色彩的空间,堆满各种颜料、画笔、各色画纸,孩子可以任意选择作画,老师主要通过带领孩子接触不同的美术原料(油画棒,水粉、线描,手工,剪纸等)来引导孩子感受涂鸦的快乐。

现在看来,我们的选择是正确的,至少天天每次去上课都非常开心,而且非常投入。她在画画的时候能够1个多小时一动不动,专心的程度让爸爸妈妈都很惊讶。每次课后拿着水粉或水彩还没干的画给我们展示的时候,她都很得意:“爸爸,都是我自己画的”。有一次爸爸实在不敢相信是天天自己画的向日葵,天天就回家后又给爸爸画了一朵向日葵,这下爸爸由不得不信了。现在,家里的墙上贴满了天天的画作:蜗牛、乌龟、母鸡孵蛋、狮子、长颈鹿、向日葵、吃面条的人…。当然,有很多相对复杂的画作是得到老师帮助的,但爸爸妈妈没有点破,因为我们本来的目的就是让孩子喜欢而已。现在,天天找到了她的爱好,找到了画画给他带来的乐趣,不再害怕自己动手画画了,这就可以了。我们希望,在今后的绘画学习中,天天不光能分辨冷色暖色、水彩水粉,更能练就一双发现美、捕捉美的眼睛,审美能力的提高比掌握绘画技巧更重要。

兴趣类的作文篇2

小时候,我不快乐,我不喜欢每天在珠算盘上拨弄那些枯燥、无聊的数字;稍大些,我不快乐,我讨厌书法班、英语班,羡慕那些放学可以踢球、看nba的小伙伴们;后来呀,我还是不快乐,我讨厌每个周末赶班,眼前摆满各种各样难懂的、做不完的奥数题……

那天放学后,我照例骑着自行车,匆匆走在前往奥数班补习的路上,经过一条文化名街,我被眼前民间伞技队表演的情景吸引住了。

从没有见过如此温婉的脚步——碎步轻点,人随伞舞,令人不自觉地热血沸腾,手舞足蹈。恨自己没有千万只耳朵,去倾听那欢快细腻的民乐;恨自己没有长千万双眼睛,去观赏油纸伞的海洋。一袭袭水绿色的裙装,一根根旋转着的伞把,一双双灵巧多变的手,一个个旋转的漩涡就这么出现在了眼前。

舞者的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上翻下盖,柔软的腰身不停地扭摆着。我看见了油纸伞伞面上一个个小彩球在穿插跳跃;我看见那头顶的帽子与日光产生的反射效应,折射出炫目的光芒。舞者们迈着整齐的步伐摇摆着,犹如一只只金色的孔雀,或而优雅漫步,或而饮下甘泉,或而悠闲嬉戏……女舞者用长裙甩出了串串南音,妩媚动人,湿润了福州的土;男舞者用臂膀舞出了连绵高山,撑住了福州的天;老者的诙谐幽默中,有粗放的山野民歌流淌;小孩的天真无邪里,有柔美的竹间小调轻扬……

从没有注意过这样一项普通的民间伞技,它竟然有如此迷人的魅力,赢得了如此多的市民的喝彩与推崇。我就这么无声无息地对这民间伞技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从此,在每一个取得成绩的日子,我都会来到这里与它分享,看着那训练有素的舞者,告诫自己: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从此,在每一回失败落后之时,我都会来到这里与它诉说,看着那刚柔相济的人伞合一,嘱咐自己:没有什么走不过的坎,没有什么蹚不过的河。

从此,在每一次伤心欲绝的时刻,我都会来到这里寻找安慰,看着那伞随人欢的场景,默默对自己说:明天的太阳会是新的。

感谢你——福州民间伞技!成长的日子里,我有幸遇见你。因为有你的相随,我学会了坚强;因为有你的相伴,我就不会害怕孤独,不会害怕受伤。

兴趣类的作文篇3

兴趣,是一种甜蜜的牵引,有了兴趣,潜意识里便有了一种神秘的力量在引导着你,让你不断前行,让你不断收获。——题记

那是快要上学的年纪,妈妈开始教我认字,写字,习惯了整日整日玩的我当然是不适应的,开始是反抗,尔后又是妥协,偶然听妈妈讲童话故事,我便被深深吸引住,童话也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爱童话书中精美的插画,我爱童话书中那扣人心弦的故事,我也爱上了童话书中那一个个小巧玲珑的文字,虽不认识几个字,只是妈妈讲给我听,心中却溢满了喜悦。兴趣,给我带来生活的乐趣。

上了小学,我认识的字以有些多,时常引来同学们的羡慕,便有一种小小的满足与自豪感。那时,我依然爱童话,也尝试过写童话故事。那时记录下的一个个扭曲的文字在现在看来是滑稽的,那时却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因为爱童话,我在渐渐用笔来书写自己心中的小小喜悦。兴趣,给我带来探究的动力。

年纪渐大了,三,四年级,因为爱童话,我也无理由地爱上写作,潜意识里,这种兴趣转化为了我的理想——当一位作家。那时,我的作文还不错,但时常参杂着种种幻想。受小学老师的影响,我开始向文学作品探寻,利用课余时间,我读完了一本有一本的书,厚厚重重的书籍,成了我的珍宝。一次又一次的写作,蓦地,我发现我的作文少了几分幻想,多了几分真情;少了几分天真,多了几分成熟。我也开始了我的“作家梦”。而今,望着安静一次又一次被印在试卷上的作文,心中溢满了喜悦。在楚才作文竞赛过后,望着自己用汗水换来的证书,心里一阵激动。兴趣,带给了我成功的喜悦。

由于喜爱童话到喜爱书籍,从懵懂无知到逐渐成熟,一切又一切,最终还是要归根到当初由一个故事而产生的兴趣——我快乐地爱上童话,快乐地爱上书籍,快乐地爱上写作;快乐地成长,快乐地收获。望着自己的写作成果,总有一份天在心中荡漾,久久的……

兴趣,是人生最好的老师,它启蒙你向未来探寻,它引导你向未来迈进,它伴随你收获成功的喜悦,让你快乐地成长!

兴趣类的作文篇4

爱好,或许,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从记事起,总是脱离不了一个问题:你的爱好是什么?

我想,我回答不了。因为从小的爱好是千变万化的。但是,唯有爱读书,是一直不变的。

儿时,母亲总在我的面前摆上一个个方块字,手把手的教我认字。那些文字是夜空中的繁星,照耀着大地,却又千奇百变,各不相同。从此我对文字产生了莫大的兴趣,由也与读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记忆中,我总是拿着一个个方块字,拼接成诗词,摇头晃脑的读着,好不快活。读书,对于我来说,像是一罐裹了蜜的糖,化在舌尖,口留余香。

母亲说,我初识字的时候,简直对读书到了一种痴迷的地步。虽然有些许不认的字,但根本不影响我囫囵吞枣的读个大概。按父亲的话来说,我掀起的狂澜读书“热”,简直到了废寝忘食、走火入魔的程度。

为了读书,我和书成了“患难之交”。我常常背着母亲打“游击战”。每次去厕所前,我必须精挑细选一本书,在“艰苦”的环境下,看个把儿小时的书,直到母亲权威地敲敲门,我才把心爱的书藏在衣下,小心翼翼地出门。

可是好景不长,我的如意算盘打不下去了。只好在夏日鸣蝉声中,偷拿出来家中的手电筒,裹在大棉被里,汗流浃背地读着书。这法子都是好使,我听见声响就立刻装睡,梦呓呼噜一起齐往外流,倒也忙瞒过了母亲的“火眼金睛”。

她时常自言自语:“为什么电池刚买就用完了,不对劲啊……”这时,我便憋红了脸,飞奔到房间里,搂着亲爱的手电筒大声狂笑。唉,天才我也!

这种偷偷读书的日子持续了很久,直到母亲发觉我早上无精打采,哈欠连天,看远方的事物也要缝着眼睛着眼看半天……。她精明的脑瓜里便顺出了一些所以然来。

终于,母亲在打扫卫生时,发现了褥子下面的书和手电筒,及从床下扫出来的废电池。她恍然大悟,“游击战”也就不攻自破。我写书,这才是真正的“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啊!

现在我仍然热爱读书。只不过没儿时那份痴狂了。细想是童年的趣事,笑容会在不经意间,爬上了嘴角。

书,是我终身的良师益友。他它教我悲欢离合,教我阴晴多变变,教我古仁人的品格。或许,读书这个爱好,也是我终生难戒了。

兴趣类的作文篇5

午后的阳光宁静,适合讲述一些过去的事件。母亲的微笑传到了乌鸦的脚边,她手里那张略带黄色的照片非常刺眼。

这是一张由来已久的照片,来自我年轻时不小心按下的快门——那是一条安静的河流,一艘小船停泊在岸边。它似乎忘记了风、雨和悄悄流逝的时光。它静静地漂浮着,任何鱼竿都会随着岁月而变老。洛杉矶,一位年轻的母亲斜靠在岸边燃烧的玫瑰上。一条黄色的长裙在风中飘扬。母亲的微笑,伴随着整个画面的甜蜜,在我年轻的时候更加甜蜜。“咔嚓——”然后漫不经心地按下快门,我第一次拍下了母亲的照片。

我耳朵里的笑声渐渐清晰起来,我母亲对拿着照片的喜爱就在眼前。“我的小宝贝天生是个好摄影师,长大后会给我拍更多照片。来吧,小乖乖,吃糖……”我整个下午都在吃一个水果糖果。我心里的甜蜜就像野生的快乐水生植物,我握着相机的手不肯放松。

这是我第二次给妈妈拍照。我相信自己已经学会了一些技能,于是我催促我的缝纫妈妈在院子里坐下来。在一棵巨大的肉桂树下,母亲的小身体被包括在里面,这看起来有点奇怪。我妈妈扯开她的笑容,用双手挡住了她袖子上的小补丁,但她仍然无法阻止她头发上的白发。看着镜头中的母亲,我感到一种莫名的情感。有爱、信念和动力。按下快门,又是一年,虽然母亲的脸还是一样,但对我来说,我的梦想,她把她的青春装在我身上,把我拉向梦的另一边。

现在,相机里的照片一张一张地增加,我妈妈的身影一直在我身边。洗碗时她太阳穴上的几缕头发让她看起来更有女人味。修剪花草时的驼背让她看起来越来越棒。我想给我妈妈拍另一张照片,就在河边的玫瑰旁边。

在回家的路上,我母亲一再哀叹时间过得太快,过去的一切都变了。同样的河流,同样的玫瑰,我的母亲。她又一次穿上了一条大碎花裙,长长的丝滑的头发披散在一边。只是我的脸老了,我粗糙的手就是一切。在镜头里,母亲甜甜地笑了。在镜头下,我泪流满面。

摄影是一种甜蜜的牵引。带着母亲的清香和对我的爱,我被引导去捕捉世界的美丽。

兴趣类的作文篇6

兴趣是最好的伙伴。

——题记

歌德曾说过:“哪里没有兴趣,哪里就没有记忆。”法国的居里夫人也曾说过:“如果能追随理想而生活,本着正直自由的精神,勇往直前的毅力,诚实而不欺的思想而行,则定能臻于至善至美的境地。”

兴趣,是一种甜蜜的牵引。

我爱书。不仅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还因为它所包含的哲理深深地感动了我们。读鲁迅的《孔乙己》,我们随着情节的一波三折而惊叹,同时也为孔乙己凄惨的遭遇而感到难过;读曹文轩的《青铜葵花》,我们能感受到兄妹之间浓浓的亲情,就如一杯温热的心灵鸡汤在心间漫洒;读高尔基的《海燕》,我们仿佛像海燕一样,冲向辽阔无垠的天空,去寻找自己的未来。

书好比是我人生道路上第三个启蒙老师。她指引我方向,照亮回家的路。当然,生活不该都是被密密麻麻的铺成的。偶尔,也要来点与众不同的“调味剂“——音乐。

我爱音乐。虽然我听不懂有潮流节奏感的嘻哈,也看不懂在琴谱上跳跃的“do、re、mi”。但我就是如此的痴迷音乐,热爱音乐。

无事的时候,我沉浸于音乐。听到《奔跑》,“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敢爱敢做勇敢闯一闯……”这熟悉的旋律,却不得不令我思索:在我的人生中恐怕没有这闯一闯的自信,也没有奔跑的方向,奔向什么地方,我自己也不知道。在茫茫的人生路上,我迷失了方向,奔跑的方向,我无从得知。只是,音乐让我陶醉。陶醉于内心萌发的真实情感中。或许有一天,我会奔跑,在人生路上追逐,闯出我自己的个性。

音乐会我经常听,那充满意味的前奏总会让我想起些什么。富有节奏感的音符传到心里,我想起了这样一句话:沉沉的黑夜是白天的前奏。很形象的一句话,音乐的前奏让我充满耐心地去接触音乐的内容。走过黑夜,拉开白天的帷幕。音乐让我想起某次噩梦中的挣扎,听着音乐,音符掀起了我的记忆。现在很安静,我飘荡在记忆的海洋里,曾经的努力,曾经的拼搏,那只属于一种前奏,也都属于前奏。

只有选择了自己喜欢的事业,我们才会有种神圣的责任感在心中激荡,我们才会无怨无悔甚至不顾一切地为之奋斗和拼搏,我们才会实现自己人生最大的价值。

兴趣,是一种甜蜜的牵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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